政讯通中心

欢迎访问医药之声网!
医药之声网

当前所在:首页 > 法制天地 > 正文

各市卫生健康委深入开展《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》宣贯活动

发布时间:2021-03-13 来源: 辽宁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作者:佚名

    自2018年10月1日《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以来,为有效预防和处理医患纠纷,维护医疗秩序,全面深化“七五”普法工作,各市卫健委纷纷开展了对《条例》的宣贯活动。

    沈阳、大连、本溪、阜新、辽阳、盘锦、铁岭市卫健委组织开展了对《条例》的专项培训,各县区卫健局、委属委管医疗机构有关人员参加了学习培训。抚顺、丹东、营口、葫芦岛市卫健委制发了开展对《条例》学习活动的通知,要求各县区卫健局、市直医疗机构结合本地、本单位工作实际,利用广播、电视、报纸等宣传手段,加强对《条例》的宣传。

    我委将大力宣传《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》纳入2019年省市政府卫生与健康工作目标责任书考核内容,各市卫健委通过一系列宣贯活动,进一步增强了医疗机构的风险把控意识,提升了卫生健康领域工作人员依法妥善解决医患纠纷的能力。


原文链接:http://wsjk.ln.gov.cn/wst_xxgk/wst_ywpd/wst_fzjs/202001/t20200102_3717702.html
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,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、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。医药之声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。
本网部分转载文章、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,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。
北京宝珍品中医医学研究院主办-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
医药之声网 yyzsw.org.cn 版权所有。
联系电话:010-57028685,监督电话:15010596982,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:010-57028685
联系邮箱:yiyaozxw@tom.com 地址: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院西配楼
联系QQ:871104617